句容市人社局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与时俱进、以民为本,针对《句容市社会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中不能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以及不符合经办管理服务要求的内容做出了部分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句容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句容人才网)
此次医保新政以惠民便民利民为目标,综合体现平衡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了调整。(句容招聘网)
一是调整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的大病自费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将退休人员个人缴纳1%的大病保险费,调整成直接从其个人账户划转,即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由6%调整为5%。
二是调整参保中断缴费(包括因关系转移造成的中断)人员续保后的医保待遇政策。将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6个月内续保的人员,在断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的规定,调整成允许其报销当前年度的医疗费用。
三是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封顶线。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封顶线从5万调整成8万。
四是取消了特殊医疗补充保险。(句容招聘网)
五是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时定点医院数量从最多2家增加到3家。
接下来,句容市人社局将与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措施落实,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句容市人社局)
转自: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