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锐意改革、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就业创业
年末全市城乡从业人员194.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万人,其中,第一产业22.23万人,第二产业88.06万人,第三产业84.03万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1.4%、45.3%、43.3%。城镇新增就业799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5%。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支持1.08万人成功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5.21万人,其中,引领大学生创业1794人,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3906人。
切实保障重点人群就业。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81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865人,连续130个月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9900人,累计转移76.18万人,转移比重78.5%。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安排2184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2096人通过见习实现就业,1747人见习期满留岗就业。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服务率均为100%。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97.31%。
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组织46335人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0849人参加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2747人参加创业培训。
二、社会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20.66亿元,比上年增加15.91亿元,增长15.2%;基金总支出104.47亿元,比上年增加9.07亿元,增长9.5%。
(一)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8.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0.2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7.8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0.94万人和1.7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8.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征缴收入65.22亿元,比上年增长5.1%;基金支出7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含丧葬抚恤补助费)7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8.03%。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4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8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0.22万人和0.0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6.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38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39.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9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5元,比上年增加1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个人缴费2.04亿元,比上年增长2.3%;基金支出7.94亿元,比上年增长13.4%。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3.6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61万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11.75万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98.98%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4.71万人,参保退休人员25.3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3万人和0.86万人。参保农民工16.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3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8.2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征缴收入28.94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基金支出22.83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1.68亿元,比上年增长3.9%。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人社部门经办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25元,比上年增加65元。
人社部门经办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8亿元,比上年减少10.6%;基金支出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6%。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2.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1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1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0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5万人。失业保险覆盖率98.02%。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7亿元,比上年降低1.5%,其中征缴收入3.31亿元,比上年降低4.2%;基金支出3.55亿元,比上年增长30.8%。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5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61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21.3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89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6299人,比上年增加344人。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95亿元,比上年增加8.9%,其中征缴收入2.9亿元,比上年增加7.9%;基金支出1.97亿元,比上年降低7.7%。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6.77万人,其中女职工参保23.7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减少0.67万人和1.32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4万人次。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5亿元,比上年增长51.4%,其中征缴收入1.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基金支出1.39亿元,比上年增长48.5%。
三、人才队伍建设
全市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1人、江苏“外专百人计划”2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61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180名。“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计划资助11个项目、11人。实施国家级、省级引智项目20项。 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02万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7.73万人次。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77万人。
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57万人,累计高技能人才15.8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取证人数(不含统考)4.8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统考人数4405人。
新设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个、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1个。全市6个项目获选全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新增3家“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10名“全市技能育徒名师”和5名“镇江市首席技师”。 年末全市共有技工院校5所,在校学生12891人。全年招生5308人,毕业2139人,毕业生当年总体就业率98%。 1名外国专家获省政府颁发的“江苏友谊奖”。发放海外人才居住证1个。
四、公务员和人事管理
全市考录公务员319人,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2.9万人次,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72名。
全市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58项、6.2万科次,报考考生3.4万人次,完成阅卷1.6万科次,发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0.21万本,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五、工资收入
2016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比上年增长8.6%。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874元,比上年增长了8.7%。
六、劳动关系协调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年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为98.8%和99.1%。审查企业集体合同2766份、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433份,签订劳动合同63.16万人。
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处劳动人事争议9958件,其中立案受理3109件,结案率98.1%。各类调解组织调处案件6849件,占案件总数的68.8%。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8382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1869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24件。全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持证在岗率100%。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6203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2642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927.9万元,其中为5845名农民工追发工资5676.7万元。督促507户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2445.1万元。
七、公共服务
全市21个街道、41个乡镇,186个社区、529个村全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211人。
年末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226.8万张,社会保障卡用卡目录开通率84.3%。“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服务提供率78.1%,“12333”提供综合咨询服务30.3万人次。 (规划财务处)
转自: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7-08-17